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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网上看病也可报销,河南“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1-01-15 1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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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董彩红/文图

互联网已经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衣食住行等,那么在最大健康民生角度,互联网 也在突飞猛进。随着大家可在家用手机直接预约专家、看病、开药治疗等,费用方面能否加入医保报销?

这个问题,1月15日,有了最新明确消息。

1月15日上午,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20年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系列新闻发布会”。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在会上获悉:“互联网+”医疗服务线上项目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河南省医保局副局长王峻峰说,2020年,河南省医保局、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设立“互联网+”医疗服务线上项目,明确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与医保支付范围内线下医疗服务内容相同,且执行公立医疗机构收费价格的,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比如:“互联网+”会诊、复诊。属于全新内容的“互联网+”并执行政府调节价格的基本医疗服务,综合评估后,根据医保支付能力,将符合要求的“互联网+”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这一政策的出台一方面为医院之间搭建了一个学术交流的平台,提升了县(市)人民医院医生的技术水平,另一方面缓解了基层群众看病就医难的问题,提升了人民健康水平。”王峻峰说。

此外,王峻峰介绍,为推进县(市)人民医院提质升级,促进分级诊疗体系有序形成,有效降低参保患者外转率,逐步落实“基层病留在基层治”,河南省医保局在对我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进行大数据测算的基础上,经与相关部门研究,并征求有关专家意见后,会同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保险大数据病种分组付费分级诊疗病种参考范围的通知》,明确各地遴选不少于100种病种,制定本地《医疗保险大数据病种分组付费分级诊疗病种目录》。全省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收治此病种目录内病种的,均实行同病同标准,参保患者和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结算。通过一系列倾斜医疗保障政策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县(市)人民医院提质升级。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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