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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后 工程款缩水700万?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0-07-18 02: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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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干了两年说清退就清退了,剩余的700多万工程款说不给就不给了,你说我们该怎么办?”近日,记者接到了一通求助电话。

    求助人叫姜辉,据他反映,他于2018年年初,与郑州冠华置业东方领域项目的总承包商负责人林大伟达成口头协议,施工两栋楼的主体,然而直到现在,工程款以及工人工资都没有结清,1300多万的工程款,对方只认600万,而自己目前实际拿到手的也只有100多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陈思/文图
    冠华置业中牟东方领域项目

    “口头协议”留隐患,双方认定造价差了700万

    据了解,2018年年初,缴纳100万元履约保证后,河南里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职员姜辉与自己的亲戚冠华置业中牟东方领域项目总承包商负责人林大伟达成口头协议,计划施工冠华置业东方领域#8号楼A、B两栋楼主体。

    “2018年建筑材料价格飞涨,年底,林大伟通知我进场施工,林大伟说和甲方协议是干到10层,付款退履约保证金。”姜辉说,自己此时注意到了材料价格上涨的信息,就与林大伟沟通说价格不合理,“林大伟给我说先干着,肯定不会让我们亏钱。因我与林大伟有亲戚关系,也未怀疑就同意了。”
    据悉,虽然双方并没有书面合同,但是基本可以认定的事实是,在施工过程中,姜辉负责劳务及建筑材料采购,林大伟需要按期结算。
    姜辉称,主体建至10层时,林大伟并没有按约定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和付款,保证金也没有退还。我多次联系林大伟询问签订合同和付款的时间,林大伟说他准备更换建筑公司,等他更换完建筑公司之后再签合同付款。记者注意到,项目的总承包方由恒基建筑安装公司变更为天太建设集团河南分公司,但是企业负责人依然为林大伟。
    姜辉称,“在被对方不断哄骗中,项目一直干到21层,工程总造价1300万”,但是当时他从总承包林大伟处总共才拿到106万。而且工程造价方面,河南里程劳务核算应为1300万,天太建设河南分公司核算应为600多万。
    双方显然无法就结算结果达成一致,并且都声称被对方“诈骗”了。
    疑问:工人工资有没有结清,工程款足额该是多少

    工程款足额应是多少?工人工资有没有结清?到底是谁在“诈骗”?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分别对涉事多方进行了采访。

    总承包负责人林大伟告诉记者,总共600多万,已经结清了。“工人工资和他们垫付的材料费都已经结过了。所有东西我们都有。他劳务诈骗我们,一个干了三个月的厨师问我们要了14万。我安排人(陈国兵)和你对接,你可以问他要。”
    劳资专管员陈国兵告诉记者,所有钱都已经结清了,无任何经济纠纷,所有钱都打到了(农民工)本人账上。“所有记录我们都有,林总(林大伟)安排了,我们所有东西都准备好了。他们漫天要价,资料不方便传给你,但是你都可以现场看。”
    但是到了7月15日,记者联系陈国兵表示想现场去看他所说的证据材料时,却被拒绝了。
    劳务施工方,也就是分包商姜辉说:“我从总承包林大伟处总共才拿到106万,怎么可能结完了?办事处、开发商都协调过无数次了,怎么会无任何经济纠纷?600万结给谁了,农民工和我签的合同,没有我的签字他们怎么结的钱?如果真的结完了,怎么还有人问我要工资。对于工程造价,我多次建议对方请第三方公司去评估核算,但都被拒绝了。”
    一名班组组长告诉记者,随河南里程劳务而来的农民工群体里面并没有厨师,所谓的“厨师”是其中一名女性木工的“兼职”,实际上他们一家人还包着木工活,干着三份工作。“他们连一个人干了多少工都不知道,怎么核算结的14万?”
    项目木工班组长王某向记者展示了一张《东方领域8#住宅楼木工班结算情况说明》,该说明显示,木工组地下2层、地上11层总款项为1117130元,“木工工人工资按70%算”,其余30%待11层以下所有模板全部拆除后一次性付清。
    这份说明有总承包方三名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王某表示,干完11层实际上对方只付了65万多,远远不够工人工资,并且后面到21层就没再和木工班结过钱。总承包方私下给工人结钱,他作为组长连给工人发了多少钱都不知道,但他推断绝对没有结清,因为现在依然有农民工问他要钱,“都找到家里了”。
    办事处管不了建议诉讼

    项目负责人愿协调却未兑现
    建设单位郑州冠华置业项目负责人李森告诉记者:“他们中间说过一次这个事,当时也给他们协调过,让他们抓紧协商这个事……具体后来他们怎么说的我不清楚。发放的工人工资写的有结清证明,但是不是所有农民工都发了,我也不清楚。”李森表示,具体怎么解决只能他们去谈。
    李森表示愿意协调,让纠纷双方坐下协商,“明天(7月8日)上午我跟施工单位见个面,约个双方都能出席的时间见个面。”并表示会给记者消息,截至发稿,记者并未接到相关消息。
    姜辉给记者提供了一段录音,录音显示办事处劳保所的工作人员曾要求天太建设河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到场,被呛声“你没有资格见我们领导”。
    中牟县青年路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相关领导说东方领域项目工程款的事我们不负责,可以去法院起诉,劳保所领导说了,当时也处理过,但是他们内部存在纠纷,解决不了。”
    河南瀛豫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林与河南铭树律师事务所律师文韶华对本案看法较为一致,律师认为如果出现纠纷,建议双方保留好证据,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但是同时,也提到了一个现实的困境:《合同法》第286条规定了承包人的法定优先权,但又有种种限制;提起诉讼解决实属无奈之举,且时间冗长、程序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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