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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陈伯辉
见习记者 韩亚楠 王汝龙 通讯员 陈光耀
近日,一案件被执行人在信用惩戒措施下,主动来到尉氏法院履行还款义务。
据悉,原告赵某与被告梁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经尉氏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彩礼14500元。然而,在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梁某却一直未履行该判决,申请人便向尉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在该案立案后便立即采取相关处理措施,经查,被执行人梁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在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进行多次沟通和协商后,梁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便依法向其送达失信决定书,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据被执行人梁某所言,其在被列入名单后,出门办事时不停地遭到旁人异样的眼神,给她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也让她在心理上产生巨大压力。为了立刻摆脱失信带来的困扰,11月3日她主动来到尉氏法院,与申请人协商后双方达成一致,返还10000元后,本案作执行完毕处理,法院将其失信被执行人身份予以屏蔽,让其回归正常生活。
尉氏法院在“百日攻坚”专项执行行动期间,积极利用信用惩戒措施,大力打击失信行为。伴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的口号如今已普遍得到现实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