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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陈涛
■见习记者 倪政伟 通讯员 李宁
刘雪豪
3月29日,经过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持续攻坚,从申请恢复执行到案件执结,仅用3天时间,就为企业挽回损失18万元。
2016年4月2日,被告祝某在承建某建设工地时,从原告民权县某钢材加工厂租赁钢管36916.3米及部分扣件。后祝某未能归还相关物品。经审理,法院判令被告祝某返还原告钢管36916.3米。
2019年1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郑杰及时向被执行人寄送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各种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拒绝履行,其名下也无任何有效财产线索。后经申请人同意此案“终本”。
2020年3月,进努力,郑杰联系到被执行人祝某,通过明法释理,被执行人祝某同意和申请人进行调解。经三方微信沟通协调,3月29日,双方达成一致, 18万元转到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上。案件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