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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田林 通讯员 牛天慧
5月18日,周口项城市公安局范集派出所民警及时出警救助了一位特殊的“走失者”——猫头鹰,目前已经顺利移送到周口市相关部门进行养护。
当日晚上9点左右,范集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村民报警,称在范集街上一家服装店门口,有一只猫头鹰靠在玻璃旁。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该猫头鹰仍然趴在路边,一动不动。通过观察,发现它虽然身上并无明显外伤,但身子较为虚弱,为避免其受伤引发意外,民警将猫头鹰装至纸箱中,带回派出所照管。5月19日早上,民警急忙联系森林警察大队,将猫头鹰送往周口相关部门进行救护喂养,妥善安置。
警方提示: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群众在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时,务必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切不可私自将动物带回家豢养;同时要树立法制观念,禁止一切非法猎捕。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