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生服务 > 天天315

新闻线索在线提交

天天315|洛阳一市民购买商品房时无预售证,签订退房协议后遭遇退款难

来源:大象新闻 2022-02-17 09:41:54
  • 关注官方微信

  • 天天315维权

大象新闻记者 张超飞/文 实习生 郑锋龙/图

【核心提示】

近日,家住洛阳市瀍河区的王女士向大象新闻记者投诉称,她去年1月份,购买了洛阳港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蓝湾玉园一套商品房,因为预售证迟迟办不下来,无法签购房合同和办理贷款,提出了退房要求。经过协商,双方签订了退还首付款协议,也约定了分批次退款的日期和金额。但开发商却多次违约,未能按照约定期限正常退款,且多次沟通无果。对此,大象新闻记者进行了采访。

【投诉】
购买商品房时无预售证,退房遭遇退款难

王女士介绍,2020年12月,她交了1万元“服务费”,购买了位于洛阳市瀍河回族区蓝湾玉园15号楼的一套商品房,并与2021年1月,分3次交了275706元,加上之前交的10000元,共计交首付款285706元。

“交首付款的时候,对方只给开了收据,也没有签订任何协议。”王女士说。根据她提供的收据显示,她所交的每一笔款均显示为“诚意金”,并且盖有“洛阳港乾置业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

“买房的时候也知道他们没有预售证,当时开发商称很快证就能办下来。”王女士说,交首付时说3月份预售证能下来,后来又推说到8月份,然而到了12月初也没见预售证下来。

因为预售证迟迟办理不下来,导致购房合同和贷款都没有办法办理。无奈的王女士向洛阳港乾置业有限公司提出了退房申请。双方经过多次交涉协商,于2021年12月13日达成了退款协议。根据协议内容,洛阳港乾置业有限公司,要在2021年12月30日之前退还95235元、2022年1月30日之前退还95235元、2022年2月27日之前退还95236元,分三次共计退还王女士首付款285706元。

但截至目前,王女士仅收到了10万元退款,承诺在今年1月30日之前退还的95235元,并没有如期兑现。“我们多次找开发商按照协议要求的时间点退款,对方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推脱。”王女士说。为此,她也多次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但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调查】
企业资金面临困难,2月27日之前尽量解决

记者在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官网查询发现,王女士所购买的蓝湾玉园15号楼,2021年12月28日才拿到了预售证,也就是说王女士与售房部签订退款协议时,所售楼房还没有取得预售证。

1月15日上午,大象新闻记者来到了位于洛阳市瀍河区的蓝湾玉园售房部,就王女士反映的问题进行采访。针对没有预售证提前售房一事,该售房部一姚姓负责人称在这方面公司确实存在一些违规,并且房管部门也对他们进行了处罚。

“我们不是在有意或者恶意推脱,目前企业在资金上面临困难,但一直在积极筹措。”姚姓负责人说,现在就等银行放款,2月20日左右会到一笔款,到时先退还一部分,剩余的2月27日之前尽量解决。对此,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认为,首先,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对外出售房屋收款的,属于违规销售,当地房管部门有权对其行政处罚;其次,双方后期签订了书面退款协议,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开发商应当按该协议约定退还全部房款;如果开发商违反协议约定的,业主有权直接到法院起诉维权,同时主张各项经济损失。对此,大象新闻记者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兰明群
有新闻想爆料?请登录《今报网呼叫中心》( http://www.jinbw.com.cn/call)、拨打新闻热线0371-65830000,或登录东方今报官方微信、微博(@东方今报)提供新闻线索,联系邮箱:jinbw2004@126.com。
  • 时政
  • 河南
  • 社会
  • 民生
  • 财经
  • 教育
  • 行业
  • 综合

东方今报|资源手册|呼叫中心|联系我们|版权声明|法律顾问|广告服务|技术服务中心

Copyright © 2005 - 2020 JINB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东方今报·今报网编辑部  版权所有:东方今报社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