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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夏秀琴 通讯员 王建伟
近日,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交警大队快速办理一起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醉驾犯罪案件,从查处到判决仅用17小时,为孟津刑事速裁第一案。
据悉,4月27日22时许,杨某饮酒后驾车沿英才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河图路口附近被交警一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19毫克/100毫升,遂带至医院对其进行抽血后送检。副区长任继杰、公安分局副局长王朝中对此十分重视,邀请市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郭育红、刑事科科长孙璞现场指导案件办理。人员讯问、监控调取、血液检测、前科调查同步开展,科学分工,密切合作,警检配合,快速侦办。4月28日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所送杨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31.44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4月28日上午,孟津分局将案件起诉至区检察院,当日下午,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处被告杨某拘役和罚金。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