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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赵明
通讯员 杨晨子 王爱玮
近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经审理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4月19日6时,被告人李某将六小包毒品送至焦作市某村以450元价格贩卖给郭某(另案处理),当日9时郭某将其中四小包毒品贩卖给刘某,民警在其成交地点附近将刘某抓获。民警当场缴获毒品四小包(经鉴定,含海洛因、咖啡因成分,计重0.31克)。当日10时50分郭某将剩余两小包毒品贩卖给王某,后被郭某、王某吸食。李某从中获利100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中站区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