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官方微信
天天315维权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陈涛
■见习记者 倪政伟 实习生 袁玉龙
通讯员 陈金华 张朋
“我能拿到这七万元的欠款,多亏法院,虞城法院的法官真能干!”4月17日中午,在虞城县法院接待室,申请人万某收到执行法官发放的七万元执行款后非常激动。
2013年春天,被执行人黄某因需要资金向申请人万某借款70000元。后黄某外出躲避债务。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提起诉讼。2017年3月2日,虞城县人民法院判决黄某偿还万某70000元借款及利息。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没能联系上黄某,也没有查询到黄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搁浅。但是执行法官一直没有放松对该案件的执行,每次去稍岗镇执行,总会去黄某家附近问一问。
2020年4月16日上午,执行法官为了执行案件,再次路过稍岗镇黄某的家门口,恰巧黄某在家。执行法官立即对黄某进行了拘传。 黄某被拘传至法院后,面临强大的执行压力,在亲朋的帮助下,履行了全部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