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官方微信
天天315维权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夏秀琴 通讯员 程旭波 程浩锋
董青是洛阳市洛宁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因参与扫黑除恶案件办理成绩显著,2018年被河南省公安厅授予“个人三等功”。
2021年10月,秋冬打击整治“亮剑”百日会战开展后,洛宁县公安局党委成立了公诉专班,董青被抽调至公诉专班,负责对接检察院进行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在公诉专班工作期间,董青认真梳理百日会战中案件的起诉情况,加班加点将未起诉嫌疑人集中汇总,分析未能按时起诉原因,每天与检察院进行对接,对不能起诉的疑难案件问题逐一进行研判,及时传达给办案机关进行补充证据。经过不懈努力,洛宁县公安局在2021年12月份共公诉犯罪嫌疑人137人,在全市公安机关“百日”会战第三阶段的考评中取得第二名的佳绩。
董青埋头苦干、忘我工作,为洛宁公安事业贡献了力量。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