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官方微信
天天315维权
近日,开封市禹王台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特别巨大的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得到了当事金融机构的好评。
2018年12月底,原告某银行开封分行与被告开封某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无力偿还,原告诉至禹王台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应清偿欠款本金1075万元及利息、罚息,原告对被告名下用于抵押担保的土地处置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被告迟迟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齐超立即对该抵押土地进行了查封,通过线上网络查询和线下传统查询,发现这块土地已被其他法院多轮查封。为了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迅速实现,齐超依法向首封法院商请移送查封的土地予以处置,并裁定拍卖该土地。涉案土地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后,数名案外人对拍卖该土地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及时审查,依法驳回。为保证拍卖规范严谨、有序推进,齐超不顾天气炎热,多次前往土地现场实地调查、核实情况,并数次组织意向竞买人查看土地现状。经过两次拍卖,涉案土地最终以1166.52万元价格成交,申请执行人成功领到全部案款。至此,该案得以执结完毕。徐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