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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耿彩霞通讯员杨晨子
4月19日上午,在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张磊代院长的带领下,一起涉及成品油加油站拆迁的租赁合同案件得到圆满执结。
中站区某村委会与被告河南某石油销售公司土地租赁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被告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拆除加油站相关设施返还租赁土地,同时被告公司给付原告违约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0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公司未按判决履行返还土地和支付违约金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公司的注册地不在本市,且目前是吊销状态。经多方打听,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公司的前法人在外地工作,执行法官便带领团队干警远赴异地,数次联系后成功与前法人见面,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河南省某石油总公司委派第三方焦作某石油公司接手此案,配合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经过执行干警多次与第三方公司协商做工作,该公司主动替被执行公司履行偿还违约金10万元,随后考虑到石油的特殊性,经过双方数次商议,终于,第三方公司安排专业人士及仪器将搁置在加油站的石油全部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