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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劳务派遣”变相侵害劳动者权益

来源:大象新闻·东方今报 2023-04-28 08: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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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天315维权

    这名1999年出生的女子,疑因过度劳累,在五一劳动节前走了。

    五一劳动节成立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包括争取8小时工作制。这名女子不仅没有8小时工作制,还没有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务派遣。

    女子死亡后,用工单位上海比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称,没有与女子签订劳动合同,家属应该去找劳务派遣公司要赔偿。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称,逝者是临时工,购买的有雇主责任险,需要家属提供尸检报告才能与保险公司协商。

    按照家属的说法,这名女子是活得艰难的年轻人,每天工作超过10个小时,还有两个孩子要养,生活压力大,工资却不高,还没有社保。看起来,《劳动法》并不是没有保护好这名劳动者。家属遭遇维权难,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劳务派遣”这个灵活的用工形式。

    在现实生活中,“劳务派遣”正在成为越来越普遍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一方面减轻了用工单位的负担,规避了很多风险;另一方面,却加重了劳动者的劳动强度,降低了劳动者的各项权益。更重要的是,劳动者出了事故之后,很难直接向用工单位索取赔偿。用工单位往往甩锅给劳务派遣公司,而劳务派遣公司又往往通过购买雇主险把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为了公司利益,设置门槛,提高赔偿难度。最后,劳动者维权难度不断增大,维权成本不断提高,权益很难完全得到保障。

    招人不用人,用人不招人。这种建立劳动关系却不实际用工,用工的却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特点,容易导致劳动者在自己合法权益被侵害时遭遇“踢皮球”。劳务派遣,在适用于灵活就业的同时,一出事就被用工单位甩给劳务派遣公司,也给劳动者带来维权困境。

    劳动节即将来临,社会更应该保障劳动者权益。只有权益充分得到保障,劳动者才有可能感到劳动光荣。

责任编辑:兰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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