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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倪政伟
通讯员 王华浩
警服是人民警察职业身份的重要标志,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人民警察作为国家执法者,警用标志、服装、警械、证件等具有专用性,任何人不能乱买乱卖,更不能乱穿乱使用。近日,商丘市公安局商务中心区分局依法查处一起非法持有、使用警用标志、制式警服案,违法嫌疑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近日,社区民警在入户走访过程中,在辖区某文化传媒公司道具服装中,发现一件春秋执勤警服,五件夏季执勤警服,警用特勤短袖12条,警用钢盔两顶,警帽三顶,07式陆军军官夏常服三套、警用手铐两副。社区民警通过进一步询问,得知文化传媒公司法人代表路某在网上购买仿制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及证件,在未经过公安机关允许的情况下使用警用物品拍摄视频和照片发到网上,用来获取利益。
经调查核实,路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使用警用标志、制式警服、警械行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相关规定,对路某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同时没收其非法持有的警械及制式服装。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