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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徐某、李某等与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开封市禹王台区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因被告王某未履行126803.58元赔偿款及利息,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经调查,王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仍无法执行到位,禹王台法院于 2020年10月依法裁定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
2022年3月,申请执行人徐某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为由申请恢复执行。承办法官齐法官及时调阅原卷宗查看案件办理详情,向王某下发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冻结其银行卡账号, 但仅冻结不足千元存款;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迫使身在外地的王某现身。但王某拒不履行义务,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之时,齐法官多方查找、实地走访,决定通过王某的父亲寻求突破。以当面谈话、电话劝解、邮寄法律文书等方式多次向王某父亲说明执行情况、释明法律规定、讲解王某逃避执行导致的诸多不利后果。在法官的耐心沟通和法律的威慑下,王某父亲表示愿意替王某履行赔偿义务,并陪同王某一起来到法院。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徐某、李某等人放弃部分赔偿,由王某父亲代王某一次性给付100000元,案件得以妥善化解。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