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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一男子犯袭警罪被判刑六个月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1-11-19 06: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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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赵倩

    酒后到前妻家打砸物品,又将出警民警摔倒在地。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袭警一案,并当庭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7月9日23时许,被告人张某和朋友喝酒后,到其前妻马某家中打砸物品,马某拨打110报警求助。南阳市公安局宛城区分局汉冶派出所民警刘某接警后,带领辅警赶到现场。刘某对张某进行劝解,张某不听劝阻,情绪十分激动,刘某和辅警遂将张某和马某带至派出所了解情况。随后,刘某让马某先行离开,张某大吵大闹,刘某欲带其到办案中心候审室醒酒,张某拒不配合,极力反抗,将刘某摔倒在地,造成刘某左臂受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由于被告人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该案的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贾震表示,今年3月1日起,最新刑法修正案施行,正式明确袭警罪,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可入刑,这是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保障人民警察人身安全的“护身符”。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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