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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应结合“情理法”

来源:大象新闻·东方今报 2022-09-01 04: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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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天315维权

    市场天不亮就检测 符合要求才让卖

    @卖菜老板娘 英子:

    新闻我看了,罚了6.6万。(叹气)怎么说呢,像我们这种小摊儿,一年能不能挣到6.6万还是一回事。我们在市场里卖菜的,打药也不碍事,天不亮(菜市场的工作人员)都会来检查,所有菜品都是检测过符合要求的,才让卖。而且现在检测都很严格的,要是被菜市场发现,当场就给“砍”了。

    他那个6.6万,应该是按食品法罚的,一旦超标起步就是5万。说实话,一年挣的钱还不够他罚这一下子的。这里边也没法说,关键有时候吧,我们进菜的也不知道到底超标没,也挺无奈的。

    (大象新闻记者 陈柯旭)

    要找源头 超不超标 卖菜的也不知道啊

    @蔬菜摊商贩 小惠

    现在管得严,农药超标的都进不到市场里,更别说上货架了。我感觉吧,出了问题是得罚,毕竟是吃肚子里的东西,确实得严格一点。但是也不能只罚菜商,我们一年辛辛苦苦到头来,也赚不了几个钱。主要还得找源头,像我们这卖菜的也不知道超不超标啊,难道天天进菜的时候,也得配一个检测机器吗,肯定不现实。而且都是做生意的,谁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我要是知道这菜有问题,一开始就不会进。所以找源头才是关键,把源头掐断,就不会有这么多后续问题了。(大象新闻记者 陈柯旭)

    支持处罚 毕竟是吃到肚里的

    @菜场 薛大姐:

    如果是让我来看,支持对农药超标处罚,但可能有点重了,20元被罚了6.6万,不知道要起早贪黑多久才能挣回来。现在关于食品安全的处罚比以前更严了,有一些进货的蔬菜,我们也没有很专业的机器去检测它。

    我每年也都看3·15的节目,好多食品问题被曝光以后才被重视,毕竟是吃到肚子里的,平时的监督、检测更严谨一些是对的,但是处罚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大象新闻记者 张莉)

    ■以案释法

    时间:2022年7月

    地点:南宁西乡塘区

    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对一种植户生产销售农药“毒死蜱”残留超标蔬菜案件进行一审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陈某已销售含有超标农药的两种蔬菜共1170斤,获利428元人民币。

    公诉机关认为,陈某的行为足以给消费者造成食源性危害,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公诉人提出:一、判令被告陈某支付其生产及销售有毒、有害产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共计人民币4380元。二、判令被告陈某就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致使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的行为,在南宁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该案件将择日进行宣判。今综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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