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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至20日劝导为主暂不处罚

来源:大象新闻·东方今报 2022-08-02 06: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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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天,大象新闻刊发的报道《8月1日起,郑州城管交警共同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刷爆了网友们的朋友圈。针对联合执法事宜,有许多网友给大象新闻平台留言、询问。8月1日,记者实地探访,并对话执法部门,为网友关心的问题答疑解惑。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夏萍

    8月1日至20日是执法宣传期 以劝导为主暂不处罚

    “你好,你现在停车的位置属于违章停车,这是机动车违章停车提示单,请你按照规定停放机动车……”8月1日上午,在郑州市汝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几名来自中原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的执法队员将一张机动车违章停车提示单夹在路边违章停放的机动车上,并对在场的其他机动车司机进行宣传劝导。

    据中原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直属三中队副中队长张璐璐介绍,从8月1日至8月20日,是违停联合执法宣传期。在此期间,他们将对辖区支路背街违章停车行为以劝导为主,张贴《机动车违章停车提示单》,暂不处罚。

    8月20日后,综合执法队员将正常采集违停信息,对违停车辆车主通过预留电话短信告知需尽快驶离。如果车主在10分钟内及时驶离,违停信息将不再上传公安交管平台;如果10分钟内未驶离,执法队员将在补齐采集信息后上传公安交管平台,由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处罚。

    多区同步加大治理宣传力度 引导广大车主规范停车

    当天上午,在二七区政通路与人和路交叉口,多辆汽车停放在机动车道内,二七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郭傲成和几名队员赶来,与交警三大队民警一起对涉嫌违停机动车张贴“违章停车提示单”。

    而在高新区外方路(漳河路—电厂南路)、玉莲街(须水河东路—西四环辅道)、冬青街(雪松路—石楠路)、金菊街(雪松路—长椿路)、紫楠路(法青街—枫香街)等多条路段,高新区交治办组织城市管理局交治中队、执法大队(枫杨中队),交警十一支队组织各办事处开展机动车违停治理宣传活动。

    执法队员告诉记者,他们还在各宣传点位设置了咨询台、宣传展板等,为过往群众解答相关疑问,提升宣传辐射范围。同时,在辖区多个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机动车违停治理相关内容,使广大群众更加深入了解了违规停车的危害及如何正确停放车辆。

    据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当天,郑州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和郑东新区、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等各区城市综合执法队员均已在所辖区域的次干道、支路背街,开展联合执法宣传工作。

    执法现场,一位执法队员把违停提示单夹放在路边违停车辆上

    联合执法队在宣传点设置咨询台、宣传展板,为过往群众解答疑问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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