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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间电捕鱼 违法!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1-03-05 0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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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王晶 杨峰

    为保护天然水域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国家实行禁渔期和禁渔区制度。规定任何人不得在此期间进行非法捕捞,但总有一些人不遵纪守法,铤而走险。

    3月1日,新野县禁渔期首日,县公安局就查获到了一名在禁渔期内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破获该县首起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案件。

    3月1日上午,新野县公安局上港派出所值班副所长贾玉恒、民警马劦、王飞和辅警张茁、马磊沿河道进行例行巡查,在途经张花楼村湍河支流时,民警发现在河边有人正用自制电捕鱼工具捕鱼,贾玉恒带领民警当场将正在捕鱼的宋某伟抓获,现场缴获一把电捕鱼工具,鱼数十条。

    经过民警对其耐心进行禁渔期的宣传、普法,犯罪嫌疑人宋某伟终于认识到自己在用电网“电”鱼的同时已经触犯“法网”,后悔莫及。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伟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机关提醒:禁渔期内,公安机关还将进一步加大打击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凡违反禁渔期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南阳市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①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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