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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东方今报见习记者陈思
小犸哥:我的同学王蛋花,家庭变故没钱花。小犸哥号召来捐钱,人人慈善像一家。
今报君:小犸同学很热心,不过没关注两会《慈善法(草案)》。根据草案的条规,非亲个人募捐很不对。
小犸哥:法律一般不都是规范人,不让人作恶的吗?慈善是做好事,怎么还需要立法?
今报君:慈善虽然是好事,但是好心有时候会办坏事。比如“捐款未用完女儿已去晒出国游照激起波澜”。有时候好心人办好事可能是心怀鬼胎的人下的套。
去年的新闻“安徽女子为救女童被恶犬咬成重伤”曾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伤者家属收到社会捐款超80万。但是警方却发现这是其男友和记者一起“策划”的假新闻。事实是该女子是被男友开的养狗场里的狗咬伤的。
小犸哥:这事太让人心寒,以后见到也不捐了,眼不见心不烦。
今报君:这样的事情发生得多了,所以大众才对《慈善法》这么期待。人们期待中的《慈善法》不是慈眉善目法,它也要有“牙齿”,能给社会带来规范。
小犸哥:听说《慈善法》2005年就被民政部主导启动,11年间几度搁浅,这次算是千呼万唤始出来了。
今报君:虽说是千呼万唤始出来,但是就目前的草案内容来看值得商榷的地方也不少。比如《慈善法(草案)》把个人募捐定义成违法,我认为就并不妥当。
小犸哥:对啊,事情不紧急还好。如果是临手术等钱用火烧眉毛火烧屁股了,再往公益组织里走一遭,恐怕回来眉毛都烧没了,屁股都烧熟了。
今报君:增加了时间长度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慈善组织的透明度也是一个问题。并且中国有一段时间里,民间的舆论环境对个别公益组织并不是特别友好,把发起募捐的主体固定在公益组织身上,恐怕会打击一些人的公益热情。这也可能会阻塞民间救助的通道。这是往小处说,往大处讲,个人对于自己的私有财产有自由处置的权利,看他可怜给他钱难道也有错?
小犸哥:我觉得没错喽。我看了看相关新闻,草案的第60条提到的“15%的管理费”也让很多人不爽啊。
今报君:当然了,首先,现在不少慈善机构就缺少专门的管理机制与审计机制。没头没尾的糊涂账并不少见。比如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2011年年报中,竟然将4.75亿写成了47.5亿,虽然这是工作人员的失误,但是也暴露了审核把关不严的现实。再比如去年玉林救狗老太被网友质疑骗捐,核实的时候发现很多没头没尾的糊涂账。在慈善机构审计机制还不完善的当下,一下子给予15%的管理费额度,显然有些草率。
小犸哥:所幸现在还不是最终定稿,只是草案。
今报君:所以要勇于发声,让委员代表们听到老百姓的心声,让《慈善法》不会变成慈眉善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