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官方微信
天天315维权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保护案件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沁阳市人民法院特发出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冯娇娇身份证号:410882198811245521住址:沁阳市柏香镇柏香三街村执行标的:801000元本金及利息等一、凡是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有效财产或者线索,并经查证属实,使债权得以全部实现或者部分实现的举报人,悬赏金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案款金额8%奖励;二、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悬赏电话:0391-2656017
沁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