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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于艳彬
通讯员 窦晓瑞
2021年12月3日8时16分,内黄县公安局人民路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称停放在内黄县某小区门口的电动自行车被盗了。接到报警后,值班副所长王永亮带着辅警梁方超、董泽涛迅速赶到案发现场。
到了现场后,报警人葛某向民警反映,他于早上8时将电动车停放在小区北门口,等到8时15分从小区出来的时候,发现电动自行车不见了,被盗的电动自行车颜色为黑色,2020年11月份以1000元购买。
了解事情经过后,王永亮迅速带人来到小区物业处查看监控记录。通过调取视频监控民警发现,葛某的电动自行车在8时06分被一名穿着黑色袄的中年男子推走。随后,王永亮带人立即排查走访,最终查询到该男子身份信息。
在跟对方联系后,民警知晓了整个事件的原委:监控中显示推车的中年男子名为宋某,当天早上受朋友委托把朋友停放在小区北门口的一辆黑色电动自行车拉到井店镇。由于宋某没有向他朋友问清电动自行车的牌子、外形,以至于推错了电动自行车。
宋某接到民警电话后,才意识到自己推错了车,连忙拉着推错的电动自行车返回县城。事后,葛某、宋某均对民警深入、细致、负责的工作态度表达诚挚的感谢。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