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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陈伯辉见习记者韩亚楠王汝龙通讯员陈光耀
2021年9月26日,开封市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李先生专程来到尉氏县人民法院,向执行干警李泽华、许大伟赠送锦旗,上面写着“廉洁奉公真诚为民惩恶扬善执行神速”16个金字。
原告开封市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某红系买卖合同关系,被告自2019年8月起在原告处多次购买混凝土,但货款一直未付清。截至2019年12月,双方经结算,被告共欠原告184700元。后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愿支付,遂诉至尉氏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李某红向原告开封市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847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李泽华、许大伟立即向被执行人李某红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同时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但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7月29日,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李某红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耐心地对李某红明法析理,告知其应当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积极履行义务,若拒不履行,下一步将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李某红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将其女婿名下的汽车作为担保,表示愿意当天先偿还10万元,承诺剩余84700元在9月底前结清。9月26日,李某红如约将剩余货款交付给申请人,至此,案件圆满执结。李先生立刻去定做了锦旗,于是就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尉氏法院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的宗旨,踏踏实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积极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