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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为切实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减少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造成的伤亡事故,8月24日上午,濮阳市濮阳县交警大队按照上级要求,联合县文明办举行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管理工作启动仪式。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王伟、县文明服务中心副主任刘培庆以及交警大队民辅警6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王伟宣读了濮阳县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就如何做好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合理安排勤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出行率高、不文明行为多发的路口的巡查力度,对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进行劝导。二是要规范文明执法,执勤人员要以教育为主,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好群众解释工作。三是要加强宣传,利用发放宣传页、宣传条幅等宣传方式,全面宣传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提高广大电动车骑乘人员文明交通意识,使群众形成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骑乘习惯。①
陈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