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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集中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 应继续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随访

来源: 2020-04-10 06: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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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日前印发《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加强对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发现、报告和管理,对解除集中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当继续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随访。

    无症状感染者有两种情形

    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以下简称“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无相关临床表现,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但呼吸道等标本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呈阳性者。无症状感染者有两种情形:一是经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均无任何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二是处于潜伏期的“无症状感染”状态。无症状感染者具有传染性,存在传播风险。

    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的监测和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具有传染性,存在着传播风险。 规范要求,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的监测和发现:

    一是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主动检测;二是在聚集性疫情调查中的主动检测;三是在新冠肺炎病例的传染源追踪过程中对暴露人群的主动检测;四是对部分有境内外新冠肺炎病例持续传播地区旅居史人员的主动检测;五是在流行病学调查和机会性筛查中发现的相关人员。

    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应于2小时内网络直报

    规范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县级疾控机构接到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后,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并及时进行密切接触者登记,将个案调查表或调查报告及时通过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上报。

    无症状感染者应当集中医学观察14天

    规范明确,无症状感染者应当集中医学观察14天。这期间出现新冠肺炎相关临床症状和体征者转为确诊病例。集中医学观察满14天且连续两次标本核酸检测呈阴性者(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可解除集中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也应当集中医学观察14天。要组织专家组对集中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进行巡诊,及时发现可能的确诊病例。

    规范还要求,对解除集中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当继续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随访。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第2周和第4周要到定点医院随访复诊,及时了解其健康状况。据新华社

    ■新闻1+1

    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后

    应继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日前印发《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复诊复检工作方案(试行)》,对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后的隔离观察、复诊复检、健康监测和康复管理等相关工作,实现全流程管理。

    方案提到,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后,应当继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隔离期间每日做好体温、体征等身体状况监测,观察有无发热,以及咳嗽、气喘等呼吸道症状。患者出院后可采取居家隔离或隔离点集中隔离。

    方案提到,定点医院要为出院患者安排好2~4周的复诊复检计划,重点复查血常规、生化、氧饱和度,复查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优先选择可靠性较高的痰标本。有肺炎的患者,进行胸部CT影像学检查。

    此前有消息称出现出院患者核酸检测“复阳”的情况,方案对此提到,出院患者核酸复检呈阳性,并出现发热、咳嗽等临床表现,CT影像学显示肺部病变加重,属确诊病例,应当尽快将其转至定点医院进一步治疗。核酸检测呈阳性但无临床表现和影像学进展的,属确诊的康复期患者,应当继续隔离观察,并做好个人防护等相关工作。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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