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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有这样一对老人,晚年想独立生活,希望儿女支付赡养费,但三个子女却不愿支付。近日,这对老人一纸诉状将子女告到法院。武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和李某共生育四个子女,均已成家,其中次子因病去世。两位老人因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且经常疾病缠身,虽然每人每月有养老金,但远远不能满足生活和医疗需求。两位老人坚持独立生活,并要求三个子女支付相关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两原告要求独立生活,应尊重其意愿,三被告应在扣除两原告的收入后承担赡养费705元。两原告请求三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护理费1000元,两原告的住院费用,也应由三被告均摊。
最终,依法判决三被告每人每月支付两原告赡养费705元和护理费1000元,两原告自本判决生效后的住院费用由三被告平均分担。 王莉莉 王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