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官方微信
天天315维权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夏秀琴 通讯员 石超凡
“孙法官,我要申请解除保全,对方已经履行合同义务,支付了货款”。这是孟津县人民法院保全组负责人孙献涛办理的一起案件。
申请人是当地一家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该院,立案后,原告申请财产保全,经过审查,孙献涛迅速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封冻结被告的财产。没过几天,被执行人就履行了义务。
据悉,今年以来,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涉民营市场主体财产保全案件,该院充分利用大数据的便利,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线下现场保全,采取及时有效的保全措施,依法查控被保全人财产,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良好保障,有效地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调解,减少当事人诉累,同时还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截至目前,该院办理涉民营市场主体保全案件106件,其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促使双方当事人在审理阶段调解、撤诉的结案案件共82件,主动履行金额达14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