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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韩争强
8月24日,许昌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清风莲城”发布通报,通报了最近查处的四起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
襄城县王洛镇一支书
坐收坐支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8年6月至2019年10月,襄城县王洛镇前顿村光伏发电项目共收入资金88440.55元,前顿村党支部书记顿远超将其中35000元上交王洛镇“三资”管理中心,将剩余的53440.55元坐收坐支,直接用于贫困户分红、安装村监控等支出。2020年4月9日,顿远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建安区椹涧乡一村支书等人
套取资金受处分
2013年1月至2018年12月,建安区椹涧乡方庄村党支部书记张建林、村主任张群才、村文书张天才,采取虚构工作人员名单、伪造他人签名等方式,从乡“三资”管理中心套取集体资金232350元,用于该村租车费、电费、维修费等集体事务开支。2019年10月25日,张建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群才、张天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葛市老城镇
截留集体土地租赁金受处分
2016年至2017年,长葛市老城镇西黄庄村党支部书记柴登科在收取集体土地租赁款、“美丽乡村”广场建设费用、辖区企业捐赠款共计10.93万元后,未按规定交镇“三资”管理账户,直接用于村务支出。柴登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22日,柴登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鄢陵县马栏镇一村支书
套取集体资金被开除党籍
2011年11月至2017年11月,鄢陵县马栏镇拐子社区党支部书记王法荣利用职务便利,对经手的高铁拆迁补偿款、社区经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等款项,采取不公示社区财务收支情况、变造相关账目重复列支等方式,套取集体资金50517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9年10月29日,王法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