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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事件
车位被占 男子用铲车将其丢进河里
11月19日晚,福建福州一男子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他的车位被一辆轿车抢占,对方车主拒绝前来挪车,他动用铲车将轿车丢进小区外的河里。
网传视频显示,一辆棕色小轿车在地下车库被铲车铲起。拍视频的男子称,这辆车占用了他的车位,联系后,对方车主拒绝挪车,“大家看一看,帮我做个证明。我要把它丢到流花溪里去。这破车我赔得起。”
随后,车辆被铲车拖到小区外一处小桥边,在旁边人员指挥下丢进河里。
■进展
男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涉事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两辆车都有自己的车位,车被扔进河里的业主当时确实将车停在了另一业主的私人车位上,具体纠纷并不清楚。
20日,福州警方发布通报称:11月19日23时许,福州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仓山某小区地库内的车辆被丢入河道,立即展开调查。经查,报警人陈某根(男,35岁,福州人)于11月18日17时许占用林某凯(男,47岁,福州人)地库车位。11月19日22时许,林某凯在联系不上陈某根的情况下,雇请龚某强(男,38岁,四川人)驾驶铲车将陈某根的车辆铲走并丢入河道。目前,林某凯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铲车司机龚某强已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热议
@鼎鼎不说:请问占别人车位算不算侵犯私人财产权?
@Yilia-Wu:那么请警方科普下,车位被占且对方无挪车意愿时正确的解决途径是什么呢?
@SanrioPlus:找个铲车给挪到其他省就行了,扔河里就有点过了……
@朱肆月:本来被占车位的有道理,这下冲动做事反倒没道理了,还得承担责任。铲车司机也是,这钱不能挣呀。
@冰晶猫1_330:不至于啊,伤敌一百自伤八千。
@-星落秋风五丈原-:虽然很爽,但是真的不建议。
@药师35042:快去考个法考吧,考了以后就真的不会这么冲动了,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达到5000元以上的,就触犯刑法了,不是你有钱你就厉害,虽然对方做的不地道,但是也要保护自己。
@游荡的离魂blog:报警人陈某根占了他人的车位,如何处置呢?车位跟房子、财产息息相关。强占他人车位,跟入室抢劫、抢夺他人财物有何区别?今综
■专家说法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
如果该业主在未得到占位车主授权的情况下处置对方车辆,那么,他的维权行为实属不当。
在民事领域,如果在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车位业主擅自对他人财物进行处置,那么就对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构成侵权。从民法典的角度,虽然车位业主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他在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时,也不能侵犯他人的财产权。
在刑事领域,如果该车位业主未得到合法授权擅自处置他人财产,便是一种违法的处置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只要行为人主观是故意的,损失财物达到5000元以上,就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