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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全日制统招生证明却不能认定为“国家统招生”江西安远一男子因此奔波12年只为改为“干部身份”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1-04-13 19: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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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东方今报首席记者付雨涵 ■见习记者 冯靖雯/文图视频

“作为一个公职人员,单位公章都不认,那认什么?认权力?”2021年4月12日,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林业局的刘锦明向猛犸新闻·东方今报反映,他拿着赣州市教育局出具的全日制统招生证明却不能被安远县人社局认定为“国家统招生”,“副局长也不去调查,说‘你盖一万个章我都不认可’!现在我就想要个公平”。

“当时有这个政策,鼓励大家读书,招收在职人员报考,毕业后拿到报到证可以改为干部身份,这样我才去考的。”2008年,刘锦明经单位同意后,考取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满心期待毕业后就可以由“工人身份”改为“干部身份”。没想到,12年来,刘锦明多次向县人社局及相关部门反映,但都没有等来他想要的结果。

让刘锦明意外的是,比他早毕业一两年的4名同志却被批准了“改为干部身份”,并享受相关待遇。其中,有两人和他同单位、同学校毕业,也是在职期间考取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

拿着“证明”也不能证明是“国家统招生”

工人身份改“干部身份”被卡12年

1992年,刘锦明来到安远县林业系统工作,成为合同制工人。2008年,一心想向组织靠拢的他,了解到相关政策后,考取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现代林业技术专业。2009年,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林业局的刘锦明从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顺利毕业。拿到《江西省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江西省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他重新返回县林业局工作,并申请从“工人身份”改为“干部身份”。然而,安远县人社局并不认可他是“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因此,他迟迟无法改为“干部身份”。

安远县人社局不认可刘锦明“国家统招生”的身份,让他激动的心一下子跌回冰点。“当时政策允许,我是经过批准才报考,毕业后和县林业局签了就业协议,他们接收我回单位的,本来拿着报到证就可以改成干部身份。”刘锦明向记者展示了一份《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南》,里面对就业《报到证》的功能做出解释,其中一条为:毕业生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

为此,他多次寻找县人社局及相关部门讨要说法。2010年6月,安远县人社局给予书面答复:并非是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属于在职函授教育范畴。2017年5月,赣州市教育局给刘锦明出具了证明:该生持有《报到证》即为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统招生。就在同年12月,安远县人社局再次给与书面答复:不能认定其是“国家统招生”,理由是:并非通过全国普通高考或全省普通中考,也并非参加全日制学习。

然而,记者仔细翻看发现,2010年,县人社局在答复中明确: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但刘锦明毕业后取得《就业报到证》,能否视同国家统招生毕业取得《就业报到证》人员等同对待,身份能否由工人更改为干部,县人社局难于把握。而刘锦明2009年4月签订的《江西省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除了有学校印章外,还有县人社局和县林业局的红色印章。

“是不是国家统招生,认定部门是教育部门,不是人社部门。”刘锦明认为,县人社局的答复根本“站不住脚”,“第一,他已经说了报到证的作用就是证明干部身份,为何不能给我认定干部身份呢?第二,安远县人社局没有去调查,就说我是函授教育,函授怎么能取得报到证?这是不可能的。”

材料一应俱全

人社局副局长:你盖一万个章我都不认可

一直以来,刘锦明都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理应能从“工人身份”改为“干部身份”。因此,12年来,他从未放弃寻找真相。

在安远县人社局2017年12月的答复中,写道:我局分管人事工作副局长电话咨询市人社部门意见,市人社局事业科科长当即答复说“取得干部身份的途径主要有三条:一是国家统一招收并分配(招聘)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执行一年见习期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后具备干部身份;二是通过国家、省、市组织人事部门从符合条件的工人中考试录用干部;三是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安置”。

“我认为我符合第一条。”刘锦明说,这些年来,就是因为安远县人社局不认可他是国家统招生,才导致了他干部身份的搁浅。毕业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等一应俱全,刘锦明不清楚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

2018年2月27日,刘锦明带着材料再次找到了安远县人社局副局长郭飞云。然而,当天,他们的聊天让刘锦明十分气愤。刘锦明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当地方言录音,自称是和郭飞云副局长当天的聊天对话。

“《报到证》是省教育厅派遣到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再派遣到县里,没错吧?”

“我不认可。”“我代表个人不认可。”

“市教育局5月4日盖了章写了(证明)……”

“你盖一万个章都好,我不认可你是统招生。”

记者在相关网页上看到,一位自称安远县人社局工作人员的网友回复上述录音:郭飞云同志在情绪上受到影响,双方在交谈过程中发生争执,出现了一些不当言论,对此,本人已作出深刻检讨。

2018年6月,当地媒体记者曾经到安远县人社局采访,该副局长郭飞云说:“我没有说不是统招生,他有证明啊。”当记者问及县人社局是否认可该证明时,郭飞云坚定地说:“我认可啊!绝对认可!”

“当着记者的面,他说认可,那为什么两次书面回复都说不认可?这不是矛盾吗?”拿着“证明”却不能证明自己是“国家统招生”,这让刘锦明无法接受,“我的就业协议是县人社局同意的,盖了公章,市教育局开的国家统招生证明也有公章。身为人社局副局长不认公章,就是在以权压法。”

对此,4月12日下午,记者根据刘锦明提供的电话联系了安远县人社局副局长郭飞云,但对方并未接听电话。4月13日,记者再次发短信说明原由,截至发稿,并未得到相关回复。

不要“工资”要公平

同单位、同学校有人已改为“干部身份”

刘锦明多方证明自己是国家统招生,目的就是想从工人身份改为“干部身份”。那么,刘锦明到底能不能改为“干部身份”?是否有相关政策支持呢?2021年4月12日下午,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电话联系安远县人社局求证。

“有报到证能认定是国家统招生吗?”

“是啊。”

安远县人社局人事科工作人员表示有报到证就是国家统招生。“他是工人身份去读书,回来以后还是工人,身份不可以改变,工人不可以转干,国家有规定。有报到证也不行,咋来咋去。除非他辞去工人身份,作为社会青年去考,但是他不是啊!”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我们县里面之前分批次办了几个人由工人身份改为干部身份。包括我的同事,跟我一个学校毕业都已经改为干部身份。”刘锦明表示,2007年、2008年,先后有和他情况相同的人由工人身份改为“干部身份”,“工资倒无所谓,我就要个公平。”

4月13日,刘锦明给记者发来两份关于某某同志改为干部身份的批复,显示“根据有关规定,经我局会议研究”,共有3人核减工龄后由合同制工人改为干部身份。

对此,安远县人社局人事科工作人员说:“那个已经纠正了,当时政策不清楚。”当记者问及为何认定后又撤销,该工作人员表示:“就是因为当时他信访,我们又重新甄别。”

2018年8月21日,安远县人社局印发相关《通知》称,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产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2001]88号)文件第三款关于“严格执行不准‘以工代干’、‘转干’”、“坚决停止个别地方仍在使用的‘以工代干’、‘工人转干’的错误做法”等规定和相关要求,决定取消4位同志“干部身份”,恢复其原工人身份。

批复又撤销 到底为哪般?

县人社局多份文件与会议记录表述不一致

改为“干部身份”的批复在10年后又被撤销,此举引起上述4位同志不服并申诉。“毕业后持《报到证》向人事部门提出‘改为干部身份’的申请,行为性质属于要县人事部门按规定落实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干部身份待遇的行政确认申请。”申诉人表示,县人社局《通知》认定事实错误,无法律法规依据,适用规范性文件错误,且处理程序不符合规定,显失公平、公正。申诉人请求撤销《通知》行政决定,落实申诉人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干部身份待遇。

2019年1月,安远县人民政府查明后作出《申诉处理决定书》,认为县人社局作出的多份文件及会议记录表述不一致,无法充分证明“以工代干”、“转干”和“改为干部身份”属于同一行政行为。县人社局作出的《通知》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责令安远县人社局对申诉人有关干部身份认定的人事争议重新进行处理。

“县政府的《申诉处理决定书》是由多个单位组成的申诉委员会,通过调查取证得出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县人社局迟迟没有做出回复。现在,这四个人依旧享受干部待遇,有些已经当上了别的单位领导职务。”刘锦明说,他希望自己能和其他人有平等、公平的机会,“如果他们能改,我为什么不能?县政府已经调查了,县人社局不应撤销他们的干部身份,那理应给我也改为干部身份。”

那么,县政府作出《申诉处理决定书》后,被撤销“干部身份”的同志还能享有干部待遇吗?4月12日下午,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就此咨询安远县人社局人事科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工资待遇我搞不清楚,要问一下。”截至记者发稿,并未得到相关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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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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