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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钻进货车底下欲轻生,律师解读司机是否需担责

来源:大象新闻·东方今报 2022-05-13 15: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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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象新闻记者 王晓娜/文图 视频 刘鑫/剪辑

  5月11日,朋友圈传出一段行车记录仪视频,视频显示,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神山大道广清高速出口,一女子在红绿灯间隙,钻进一辆大货车车底,似有轻生迹象。绿灯亮起,货车起步,视频中可见,货车有颠簸,疑似轧到女子。

  该视频引发一些网友猜测,此事是否属实?女子状况如何?记者采访了知情人士。

  5月12日下午,当地市民胡先生向记者透露,他是在微信群看到该视频,视频源于行车记录仪车主本人,货车位于该车左前方,女子是故意钻进货车底下。胡先生说:“后来,我去到现场,看到交警正在处理,女子已被盖上白布,确认死亡。”

  随后,记者致电广州白云交警二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故已移交派出所处理。白云区神山派出所表示:“此事相关信息不方便透露。”

  不少网友对此事存有疑虑:女子趁红灯停车故意钻入车下,造成事故,事故责任应该如何判定?货车司机是否需要担责呢?对此,记者咨询了律师。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培羽认为,在能够确认受害人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意钻入车底意欲轻生的前提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第七十六条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王培羽补充道,如果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要进而判断驾驶人的责任,如若驾驶人无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兰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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