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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赵明
通讯员 王莉莉 崔莹
近日,武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张小亮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及时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原告武汉某地坪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施工合同》,原告承揽被告发包的某项目地坪处理工程,工程地址在武陟县乔庙乡。被告赖某某作为湖南某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在原告提交的工程完工确认单上签字确认验收。被告欠付原告工程款总计255000元。
该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张小亮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原、被告公司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在外省,受疫情影响往返不便,便多次通过电话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协调,本着优化营商环境、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原则,找准争议焦点,从互谅互让、合作共赢角度努力化解双方矛盾。并利用互联网庭审系统,组织双方在线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双方“隔空”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