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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大象新闻·河南广电融媒体记者 于艳彬 通讯员 张耀文/文图
“法官,你们辛苦了,为了不耽误我下午打工挣钱,感谢你们放弃午休时间开庭审理我这个案子,真是太谢谢你们了!”
6月13日中午1点,安阳市内黄县人民法院豆公人民法庭审判庭传来宣布开庭的声音——这是办案法官王学方为方便案件各方当事人,正在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加班开庭。该法庭通过开设“午间法庭”,妥善解决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获得了原、被告双方的一致好评。
2020年9月28日,被告李某与原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了一份最高额个人借款合同,期限一年,用于种植桃树,根据合同约定被告于2020年9月28日在原告处借款50000元,借款期限至2021年9月28日,被告黄某、李某是连带责任保证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借款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定向原告偿还贷款,引起本案纠纷。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王学方立刻与原被告取得联系,确定开庭时间,计划于6月13日上午10点开庭审理该案件。在告知开庭时间后,被告表示他需要在县城打工,工作时间无法出庭;原告代理人也因有其他工作无法按时前来。王学方为了快速化解纠纷,保证该案能够及时审理,与双方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决定适时启动“午间法庭”——于13日中午1点开庭。
“一些当事人受工作、地点等因素限制,不一定能在上班时间赶过来开庭,我们既然是人民法庭,那就应该多为群众着想,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王学方说。
“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内黄县法院始终坚守为民司法的初心,时时处处以为民服务为宗旨,结合辖区实际和群众需求,践行让群众少跑路、为群众办好事的原则,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构建便民利民法治桥梁,以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为目标,始终做到把人民群众放心上,充分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