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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于艳彬
通讯员 郭宙鹏
随着抖音成为男女老少都热衷的社交娱乐软件,诈骗团伙也将抖音作为新的引流渠道,在网络上营造虚假的“白富美”“高富帅”形象,私聊“粉丝”,要求添加微信、QQ进一步实施诈骗。
近日,林州市公安局东姚派出所破获了一起利用抖音平台以卖货、抽奖为幌子实施诈骗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扣押作案手机21台,电脑2台。
2020年9月以来,郭某、秦某某在林州市某小区招募员工,员工利用虚假的男性形象和女性“抖友”聊天,并在时机成熟后让其添加上线给的微信为好友,上线再对这些女性实施诈骗,郭某、秦某某从中获取“推广费”。
调查中,民警发现诈骗团伙在抖音平台上发布的作品,均系从网络上搜索下载的形象较好的男性视频、照片,用来添加受害者的微信号均有“广东深圳,26岁,开公司”的标签字眼,在网络上营造“高富帅”的人设,以此来吸引女性成为“粉丝”,并在“粉丝”中寻找20~35岁的年轻女性,据犯罪嫌疑人郭某供述,“我觉得主要是这个年龄段的女性思想单纯善良,比较容易被蛊惑而相信别人”。在这条利用抖音平台实施诈骗的犯罪链条里,郭某、秦某某实际上处于最底层,但他们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已获利8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秦某某已被林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