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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原告孙某某与被告朱某某本是关系不错的朋友,因为借钱反目而对簿公堂,8月4日,在封丘县法院城关法庭姚新丹法官的精心调解下,被告当庭履行,原告撤案,案结事了。
2015年10月29日,朱某某向孙某某借了3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2016年2月4日,朱某某又称自己信用卡一时无力偿还,又向朱某某借了21000元,该笔借款被告朱某某没有出具借条。
后来因孙某某也急需用钱,于是就向朱某某催要还款,但朱某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无奈孙某某只好把朱某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偿还借款51000元及利息。
在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姚新丹发现孙某某虽然主张借款51000元,但只有一张3万元的借条。同时朱某某称原告曾经从其卡里刷走2万元,双方各执一词,争吵不休,但均未提交相关证据予以佐证。
鉴于双方系朋友关系,姚新丹法官就耐心地从情理法等方面反复给双方做工作,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朱某某当庭支付给孙某某3万元,争议款项互不主张,到此结束,孙某某也主动放弃了利息,并申请撤回起诉。案结事了。
(郭文涛 周仙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