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评论

新闻线索在线提交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 遇到家暴果断离婚

来源:大象新闻·东方今报 2022-08-29 06:32:32
  • 关注官方微信

  • 天天315维权

    当断不断

    必受其乱

    @事业单位工作者 刘书: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都不能通过暴力、打人来解决问题。我听到过关于我家亲戚家暴的传闻。女方以怀孕为由逼婚男方,男方便娶了女方。他们婚后生活并不如意,男方时常殴打女方,女方也会还手,但女性肯定打不过男性。他们的孩子上小学,每当孩子妈被打时,孩子就哭着求他爸。我感觉当着孩子面家暴,对孩子来说也是一种阴影。

    后来他们离婚了,但是为了避免闲言碎语的议论,离婚不离家,所以女方依然会遭受男方的家暴。家丑不可外扬,女方也没有报警,一直都是靠亲戚调解。

    现在我才23岁,如果我以后结婚遇到家暴,我一定会和对方离婚。有孩子的情况下,我可能不会轻易报警,毕竟,孩子爸留案底会影响孩子的未来,我的孩子可比男人重要,所以还是赶紧带孩子离开这个恶心的爹。当断不断,必受其乱,不是有爸就一定幸福,家暴的父亲会影响孩子的成长氛围。

    当然,也希望女性在结婚前,能通过日常相处来判断一下男方是否有家暴倾向,比如看一下男方的脾气、对女性的态度、言行是否文明、家庭环境等等,如果有家暴倾向,及时避雷。

    (大象新闻记者 王晓娜)

    家暴是反人类行为

    @35岁的自由职业青年 崔荷贺

    “变态!”对亲密的人做出暴力行为,这是一种错误的情感表达与压力宣泄方式,是反人类的行为!

    人的欲望是无限的!第一次失控后,长期积攒的压力得到了宣泄,并且发泄对象是极其亲密的人。施暴者可能会得到一种异样的满足感,这容易上瘾。这可能也是一个正常人在首次家暴后就不可收拾的原因,并随着时间推移和伴侣原谅,而变得更加严重。

    希望每一个家庭都能避开家暴,寻找融洽、合理的发泄方式。(大象新闻记者 张莉)

    无缘不合 

    我反对家暴

    @95后古琴师 淡淡

    佛家说,夫妻本是前缘,善缘孽缘无缘不合。

    看了视频之后,我觉得很害怕,施暴者已经歇斯底里。我本身害怕打架,害怕和别人产生争执。

    西方的英雄暴力美学,或者自然界动物的领头羊,都是依靠打架。我反对家暴,直接离婚就行了。

    现在时代不一样了,不能孤立地看待家暴本身,错误的婚姻是前提。真相很难被全面了解,需要仔细反思,根据结果去选择,或者寻求法律帮助。(大象新闻记者 张莉)

    婚姻里一旦对方动手 直接法院见

    @95后医护工作者 耀丹:

    我的心情就是用三个感叹号来形容我的震惊,因为我还看过他的剧(笑),没想到现实中居然会家暴。他妻子发出来的视频,看完想骂人。作为公众人物,抡着家伙跳起来打人,简直不配做人。

    如果在我的婚姻里,和爱人产生了摩擦,一旦对方动手,那我绝对不会原谅的,直接法院见吧。对于年轻人来说,这种事儿看得多了之后,肯定会产生一些婚姻恐惧,毕竟都是奔着和对方一辈子去过的,一定得慎重慎重再慎重,擦亮双眼,珍爱生命,远离家暴。(大象新闻记者 陈柯旭)

    所以啊

    家暴什么时候能判刑

    @初中数学老师 张媛:

    我觉得每个人都不能把自己置身事外,不是说仅仅看个热闹而已,因为下一秒你就可能成为视频里的她。

    他们是公众人物,自带流量,所以被曝出来能受到那么多人关注,但其实现实生活中,这种事情应该会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多。就应该把“家暴”这个概念给剔除掉,这就是故意伤害,很讽刺的感觉,希望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能保护正在婚姻中受伤的男孩女孩们。

    (大象新闻记者 陈柯旭)

    潜在家暴者的

    13个特征

    1.长期低自尊,感觉自己能力不足

    2.有孤立感,缺乏社会支持

    3.缺乏社交技巧和自我肯定

    4.有精神病史

    5.有酒精和药物滥用史

    6.控制力薄弱,存在其他反社会行为

    7.嫉妒心和占有欲很强,总是怀疑自己被遗弃

    8.喜欢将错误归于外因而谴责他人

    9.缺乏同理心,对配偶的痛苦不能理解甚至无视

    10.将日常压力导致的愤怒转移

    11.有社会经济方面的问题,比如财务困难或失业

    12.儿童时期曾遭受暴力或目睹暴力

    13.目前有使用暴力的情形、有威胁的行为或者武器的使用

    ——马丁·赫波尔特《防止家庭暴力》

责任编辑:郑国锋
有新闻想爆料?请登录《今报网呼叫中心》( http://www.jinbw.com.cn/call)、拨打新闻热线0371-65830000,或登录东方今报官方微信、微博(@东方今报)提供新闻线索,联系邮箱:jinbw2004@126.com。
  • 时政
  • 河南
  • 社会
  • 民生
  • 财经
  • 教育
  • 行业
  • 综合

东方今报|资源手册|呼叫中心|联系我们|版权声明|法律顾问|广告服务|技术服务中心

Copyright © 2005 - 2020 JINB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东方今报·今报网编辑部  版权所有:东方今报社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