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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近日,为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规范市场监管部门执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了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的情形。
根据指导意见,经营者存在捏造生产、进货成本信息,捏造货源紧张或者市场需求激增信息,捏造其他经营者已经或者准备提价信息并予以散布;散布信息含有“即将全面提价”“涨价潮”等紧迫性用语或者诱导性用语,推高价格预期;散布信息,诱导其他经营者提高价格;捏造、散布推动或者可能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其他信息等行为,从而推动或者可能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可被认定为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指导意见还指出,经营者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存在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的行为,或不合理大幅度提高运输费用或者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可综合考虑经营者的实际经营状况、主观恶意、商品种类和违法行为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