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官方微信
天天315维权
8月5日、6日,清丰县公安局大流派出所连续查处酒醉驾案件,刑拘一名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杨某利,行政处罚一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人段某旗。
8月2日23时许,大流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例行夜间巡逻时,发现一辆银灰色面包车形迹可疑,遂对其进行例行检查,民警现场闻到驾驶员杨某利身上浓烈的酒气,民警当场要求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其拒不配合,民警遂将其带至清丰三院进行血样提取,8月4日经濮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杨某利血液乙醇含量为1.66mg/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已涉嫌危险驾驶。8月5日,杨某利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8月5日23时许,大流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例行夜间巡逻时,发现一辆三轮汽车未悬挂牌照,民警对其进行进一步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段某旗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当场经手持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员段某旗进行酒精测试,显示酒精含量为24mg/ml。8月6日,段某旗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未悬挂牌照被依法行政处罚。
时下正值盗窃、酒醉驾等案件高发期,清丰县公安局大流派出所将进一步加大夜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辖区社会大局平安稳定。①
任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