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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颜景献
见习记者 于彦鹏 通讯员 郑艳芬 李云帆
4月16日,河南某医疗器械公司总经理主动联系汤阴县法院执行法官,将执行款支付完毕,并感激地说:“在法院的大力帮助下,我们才得以顺利复工复产,公司走出了困境,我们也要尽快履行法律义务。”
该公司因一起建设工程纠纷,需要支付原告河南某电力公司工程款44万元。调解书生效后,该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未能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原告向汤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面对汹涌而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该公司积极转型,投入力量生产口罩等防疫物资,保障当地及抗“疫”一线的防疫物资供应。在执行过程中,该公司多次表示,维持生产需大量资金周转,公司现阶段实在没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面对这一复杂情况,汤阴县法院成立专案小组,多次组织当事人协商。最终,在取得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前提下,汤阴县法院为该公司解除限高措施、解冻账户,缓解其复工复产面临的资金短缺难题。经过一段时间的顺利运营,该公司资金情况大幅好转,积极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据悉,疫情防控期间,汤阴县法院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紧贴疫情防控实际,找准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与善意文明执行的平衡点、法院执行工作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结合点,采取更加灵活、高效的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企业的影响,实现执行效率、经济效益、法律效果、社会稳定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