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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龚丰硕 通讯员 许晓丽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对正处于生理、心理转型期的中学生开展法制教育,是当前中学德育教育的一个重要任务。3月11日下午,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管城三中校区诚邀河南昌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团给全校学生上了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课堂上,倪变律师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用生动的语言和鲜活的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法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帮助同学们区分了“违法”和“犯罪”的不同和联系,强调14-16周岁期间,如果出现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应当负刑事责任。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有力武器,每一个公民都应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朱彦召律师,结合初中生的生理和心理年龄,以“预防性侵教育”为主题,结合实例,给同学们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让学生增强防范意识。
樊丽律师以“拒绝校园暴力”为主题,结合案例,给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预防和面对校园欺凌,怎样增强辨别是非以及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深刻生动地分析了校园欺凌对学生们的危害、带来的严重后果以及对社会的恶劣影响。
整个法律讲堂上,同学们个个听讲认真,积极互动,课堂氛围活跃,倪律师给他们颁发纪念品作为鼓励,希望同学们在以后的学习中,能够继续努力,勇往直前。
法制课堂结束之后,同学们还意犹未尽,向律师提出了自己的困惑,倪律师和朱律师耐心分析,并给出中肯建议。
这场法制教育活动,激发了同学们学习法律的热情,有效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本次教育活动通过身边活生生的案例,让他们懂得了在生活中要遵纪守法、严于律己,相信同学们定能提高自我预防和自我保护能力,远离犯罪,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我们学校将继续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让制度扎根、让措施落地,用司法之手保护未成年人成长,还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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