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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体罚 和教育惩戒?

来源:大象新闻·东方今报 2023-05-26 08: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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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2条规定,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第7条规定,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第12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或者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的变相体罚。

    专家提醒,未经公布的校规校纪,不能作为教师教育惩戒行为的依据。此外,教师虽然使用了校规规定的教育惩戒措施,但是如果教育惩戒程序不合理,则构成变相体罚。

    中国教育报

责任编辑:兰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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