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

新闻线索在线提交

未参加女同事生日会,小伙被开除?涉事负责人:不可能因此开除人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1-01-18 16:07:46
  • 关注官方微信

  • 天天315维权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赵丹 受访者供图

贵州22岁小伙小崔反映,因未参与公司女同事生日聚会,被公司相关负责人罚款100元。在次日会议上,小崔拒不接受处罚被开除,该负责人当场把他的东西扔到门口。事情究竟怎么回事?1月18日,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联系到当事双方。

贵州小伙自述,未参加女同事聚会被罚款

据小崔介绍,他入职贵州这家房地产营销公司一个月左右,岗位是话务员。

1月12日,公司一位女同事刘某生日,负责人褚某组织大家聚会。小崔称担心疫情期间聚会不妥,就跟这位女同事称自己家里有事不能参加。

小崔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褚某在群里通知大家下班后全体成员去刘某家里吃饭,“抓紧完成任务,任务未完成的照常加班。”随后,小崔跟同事刘某发信息祝她生日快乐,并表示自己家里有事无法参加,该同事回复“好的,注意安全。”

当晚,小崔看到公司负责人褚某又在群里发消息称,当天没有参加生日聚会的每人罚款100元。“我觉得不能理解,下班时间可以自由安排。”

小崔称当天未出席同事生日会的不止他自己。次日公司会议上,负责人褚某又再次说到这件事。“他刚开始让我们几个没去的给过生日的同事道歉,我没有顶撞他,说提前和同事说过不去了。他就开始针对我,问我认不认罚款,我认为是下班时间不应该因此罚款,他说那就罚我200元,马上要把人事叫过来让我签罚款,我拒绝签字他就说要开除我,我说可以走但得把工资当场结算。”

小崔回忆,当时他在自己工位不走,要求先结算工资,负责人褚某把自己的东西收拾了,先是扔到地上,后来又捡起来。双方因此僵持了好大一会,“他(褚某)后来说着说着说火了,就用力把我一扯,扯了出去,让我立即走。”

事发后,小崔报了警,公司给结算了12月份的工资。小崔称,媒体报道自己的遭遇后,“公司那边跟我说要走法律程序。”

对于被罚款一事,小崔认为:“员工可以自由分配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安排的事情我都是超量完成。所以,我不认这个罚款是有道理的。”

涉事公司当事负责人发声,小伙工作态度一直有问题

事情是否如小崔所说,当事另一方有何说法?1月18日,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采访到该房地产营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褚某。

“我正在和律师商量,准备追究爆料人小崔哥哥的法律责任。”褚某说他想澄清几点,一是当天过生日的女员工刚到公司不久,为其组织的聚会费用由公司承担,不存在AA制;二是群里要罚款的通知确实是他发的,但是事实上一个员工也没有处罚,也没有开除任何一个员工,此举仅仅是想起到警示作用。

“公司很多老员工都知道,员工过生日,我都会自己去买菜,做饭,煮一碗长寿面。”褚某称自己对待员工可以做到这步,所以不可能因为员工不参加聚会就开除。

褚某介绍,小崔也是刚入职的新员工,还在试用期,并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工作态度有问题,多次不遵守公司规定,从管理层面来讲自己对其早已不满。

“就拿这个事来说,他跟我说是有事来不了,和同事说家里有事,公司会上说他母亲住院了,接受媒体采访说是为了防疫。”褚某说生日聚会事件过后,次日在公司会议上,小崔又当众顶撞自己,但是自始至终没有说因此开除他。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件事又被闹到了网上,“大家觉得他是弱势群体,所以网友评论一边倒。我昨晚上一晚上没有睡觉。”褚某也是连连叫苦。

对此,小崔坚称褚某说过要开除他。

律师认为该用人单位有违法之处,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走劳动仲裁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通过企查查了解到,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13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小崔口中的“褚总”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褚某向记者表示,小崔还在试用期,公司没有和其签订劳动合同,而小崔则透露曾于2020年12月12日,和公司签订一个文件。“最后一页是员工须知,封面好像有‘合同’字样,具体记不清了。”

对此,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赵世峰认为,第一,即便是在试用期内,劳资双方也是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前提是有确凿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第三,用人单位如果以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合同,那还需要证明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否则的话,如果双方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司法机关也是不会认可这些规章制度的。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是有违法之处的。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本文(视频)著作权归树木计划作者【今报传媒】所有,今日头条已获得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授权,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郑国锋
有新闻想爆料?请登录《今报网呼叫中心》( http://www.jinbw.com.cn/call)、拨打新闻热线0371-65830000,或登录东方今报官方微信、微博(@东方今报)提供新闻线索,联系邮箱:jinbw2004@126.com。
  • 时政
  • 河南
  • 社会
  • 民生
  • 财经
  • 教育
  • 行业
  • 综合

东方今报|资源手册|呼叫中心|联系我们|版权声明|法律顾问|广告服务|技术服务中心

Copyright © 2005 - 2020 JINB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东方今报·今报网编辑部  版权所有:东方今报社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