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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邢燕
近日,河南商丘的付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被南阳市公安局仲景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9月21日,南阳市公安局仲景分局四大队民警在对辖区孔明路一酒店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入住该酒店某房间的一名男性住宿人员冒用他人身份证登记住宿,民警遂对该男子依法进行传唤询问。
经查,该男子姓付,河南省商丘市人,半个月前在网上认识一名南阳籍女网友,当天相约在南阳市区见面。付某到达南阳后,在孔明路找到一酒店,由于考虑到并不想让该女网友知道其真实身份,就没有使用本人身份证进行如实登记,而是使用一张在郑州高铁站捡到的他人的身份证为自己登记开房,该酒店工作人员未经核实就为其办理了住宿手续。
当日,仲景分局对付某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5日的处罚;对该酒店工作人员因不按照规定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其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警方提醒: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公民必须依法持有和使用。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无论该身份证是亲戚朋友的,还是别人遗失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均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