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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评论员 路治欧
这几天当之无愧的热门新闻,就是广东湛江雷州市一学生曹某伪造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
如此热度,不仅因为大学录取通知书刚开始发放,因为涉及到著名的清华大学,因为曹某父亲对曹某的“配合”,更因为网友们用“集体智慧”续写了各种让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故而,如果想要正经地评论此事,首先要厘清哪些是事实、哪些是编造的故事。
根据媒体核实,曹某伪造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确有其事,但是其父没有“拉条幅放鞭炮,杀牛邀请全村庆祝”,没有收红包,也没有气得“血压比儿子的分数都高”,更没有离家出走。曹某倒是压力很大,与父母发生争吵,并离家到广东中山一亲戚家借住。
基于这些事实,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讲:
从法律上讲,伪造带有清华大学印章的录取通知书,并不是伪造事业单位的证件,证件一般是指证明身份的警官证、工作证之类,而是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来判断其行为性质。
如果曹某系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曹某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也未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慎刑理念,不应以《刑法》的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处罚,处5~15日拘留或并处罚款。当然,公安部门也可以采取更轻微的批评、警告等。
我更倾向于有关部门对曹某批评教育,而不要采取严苛的处罚。同时,公关部门应追查伪造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进行出售的商家,并依法打击。
从舆论反映来看,虽然各种声音都有,但是总体上是善意的、理解的,以至让事件成为生活中的灰色幽默。它对社会的教育、对个人的警醒,比板着面孔更能让人接受。
曹某伪造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之所以能够骗过其父母。主要在于,父母文化程度本身就低,更是因为疏于对孩子平时学习的关注——你说学习好就是学习好。这是放任,也是信任,只不过孩子辜负了这种信任。
如今,一味指责必然对曹某造成严重影响,但一味回避又无法对其纠编。所以,谁来出面、如何以适当方式教育引导曹某认识错误、改过自新、面对未来,才是当地政府要做的最紧迫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