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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夏秀琴
通讯员 李向前 钱孟慧
近日,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孙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孙某某等4名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三年零六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处人民币18000元至7000元不等的罚金。
据悉,2014年至2018年,吉利区某村村民孙某某、成某某纠集张某某、崔某某等人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在吉利区化纤路一带,多次强行拦停货运车辆强迫司机接受刹车服务或被害人及雇佣的司机迫于已形成的所谓的“规矩”被迫接受刹车服务收取刹车费,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多次强行拦停货运车辆在未提供刹车服务的情况下强行索要所谓的刹车费,构成敲诈勒索罪,应给予数罪并罚。鉴于审判过程中,四名被告人均有知罪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