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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欠薪“零容忍”!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5月1日起施行

来源: 2020-04-29 07: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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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开启依法治理欠薪新阶段。4月2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贯彻落实《条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有关情况。□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付雨涵

    首次对“欠薪”问题给出成体系的预防和解决方案

    《条例》明确规定了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用工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第一次对农民工欠薪问题给出成体系的预防和解决方案,为相关部门处理此类问题提供权威性遵循,开启了依法治理欠薪的新阶段,为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按照《条例》规定,对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代替货币支付工资、未编制并保存工资支付台账、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用于支付工资的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等违法行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对单位给予罚款的同时,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罚款。

    这些要点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驾护航”

    1.用工必须实名

    《条例》中新增两项工资支付强制性规则:一是用工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二是用工单位应当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否则在发生工资争议后承担不利后果。

    2.按月支付工资

    对于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条例》中规定:

    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

    3.“一厅一线一网一平台”畅通维权渠道

    《条例》规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有权依法向人社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维权渠道有哪些?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民工可以通过“一厅一线一网一平台”来反映问题、维护权益。“一厅”,主要是省、市、县各级人社部门行政服务大厅。“一线”,是人社部门的“12333”咨询热线。“一网”,是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网址和二维码。“一平台”,就是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举报投诉平台。

    4.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将会被联合惩戒

    《条例》规定,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人社部门与其他部门对其实行联合惩戒,比如在招投标、融资贷款、评先评优、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并将其不良记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进行公布。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具体来讲,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由三步完成。一是发起,即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推送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并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河南)”网站向社会公示;二是响应,即各有关部门按照《联合惩戒备忘录》约定内容,依法依规对联合惩戒对象实施联合惩戒;三是反馈,即各部门定期将联合惩戒实施情况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惩戒子系统反馈给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人社部。

    5.未直接使用农民工,有这两种情况也要担责

    一是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根据有关规定,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单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清偿农民工工资。

    二是用人单位允许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承担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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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治农民工欠薪

    河南住建部门将这样做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付雨涵

    工程建设领域一直是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高发区,也是当前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点。河南作为建筑业大省,又该如何做好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4月28日,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巩魁生做出回应。

    “住建部门将从4个方面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根治欠薪工作。”巩魁生指出,一是抓好源头预防。在发放施工许可证时,要求建设单位提供资金到位承诺书,并在许可后一个月内进行检查,未履行承诺的撤销施工许可决定;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付;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大力推广工程担保和全过程结算,工程款可以按节点拨付,但其中的人工费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进一步降低拖欠风险。二是大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建筑市场监管,加大对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开展根治欠薪各项行动,对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排查,督办因违法发承包、拖欠工程款等原因导致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三是加强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配合人社部门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大力推广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从技术上辅助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企业代发工资、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各项制度,解决“钱从哪儿来、钱谁来发、钱发给谁、钱发了没有”等问题,从制度上预防欠薪。四是实施联合惩戒。将人社部门认定的拖欠工资黑名单在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在资质审批、招投标等市场准入时依法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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