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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帮 | 记者、业委会主任联合调解 两年难题终解决

来源:大象新闻·东方今报 2023-08-11 10: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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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广电·大象新闻记者 孙晓东  韩争强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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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瑞物业公司已经按照我们的实际购房日期收取了物业费,并给我们办理了房屋装修手续。感谢大象新闻·大象帮栏目,感谢记者哥哥连续多日为我们的事奔波采访报道。”8月9日,三门峡市民胡女士一早给大象新闻记者打来感谢电话,语气里没有了先前的无奈和愤怒,多了几分高兴与平和。

【回顾】开发商拖欠物业费  业主被逼买单             市、区两级住建部门都说管不了

2021年11月5日,胡女士的男友王先生与河南宏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全款购买了位于三门峡市宏江·中央广场小区的一套现房。王先生一次性付清了全部购房款。收到房屋后不久,他们准备当作婚房进行装修入住,结果小区物业公司——三门峡鑫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却让他们缴纳2015年至2021年这7年间产生的约8000元物业费,不缴纳这些历史欠账,不给他们办理装修手续,不准装修施工。

胡女士他们认为,该套房,2021年前,产权归开发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其间产生的物业费,应该由开发商负责,他们不应该缴纳。他们找开发商处理,开发商一直推脱,不缴纳自己拖欠的物业费。三方僵持不下,此事一直拖延到2023年7月23日,维权无门的胡女士求助到了河南广电大象新闻·大象帮栏目,反映了他们的遭遇。

2023年8月1日,河南宏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竟然给胡女士他们开出了落款时间为2015年1月13日的业主入伙通知书。与他们的实际购房时间相比,时间提前了近7年。

大象新闻记者采访调查时,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的12315热线值班员说,根据相关规定,此事归住建部门处理。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李俊清说,此事归该局物业科管,不归他们科管。而物业管理科科长孙明耀则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此事归湖滨区住建(房管)部门管。湖滨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王榜民却说,他们没有行政执法权力,管不了。

7月27日、8月4日,大象新闻分别以《开发商欠缴7年物业费   三门峡一业主购房后竟遭物业公司逼迫买单》、《开发商开出“早产”入伙通知书 业主被继续逼要"买房前的物业费"    三门峡三部门声称管不了》为题,对此事进行了跟踪报道,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进展】大象新闻记者、业委会主任联合做工作3小时    困扰业主两年难题终解决

作为规章条例明确的行政监管部门,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滨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两句“管不了”,就将困扰业主近两年的难题,又“原封不动”地扔在了一边,难道这个事情真就没办法解决吗?!

8月8日上午,大象新闻记者将宏江·中央广场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赵点群、业主王先生和他的女朋友胡女士召集到业主委员会办公室,与三门峡鑫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物业公司)董事长韩秋莲一起,面对面沟通交流这起物业费纠纷。

调解自8时40分开始,至11时40分左右结束。经过3个小时的沟通交流,在大象新闻记者和业主委员会主要成员的见证下,鑫瑞物业公司与业主王先生他们达成一致意见:鑫瑞物业公司不再向王先生他们追要2015年至2021年间开发商拖欠的物业费,王先生按照实际购房合同日期缴纳物业费,并按照正常程序,办理水卡、电卡和装修手续。协调会结束后立即办理以上手续。王先生配合鑫瑞物业公司向河南宏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追讨拖欠的物业费,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入伙通知书等相关物证,全力配合鑫瑞物业公司向河南宏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追讨物业费。

8月9日一早,胡女士给大象新闻记者回馈了协调会后的进展情况,8月8日上午,鑫瑞物业公司即落实了协调会上的“意见”,为他们办理了正常的物业费收费手续,给了水电卡,并顺利办理了装修手续。自此,困扰他们近两年的物业费纠纷难题终于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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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兰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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