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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李雪妮 萌友 陈小松 申桂娟/文图
4月27日晚,沁阳市沁园办事处孙某报警称:其停放在老消防队对面人行道上的电动自行车被盗。接到报警后,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不到一分钟就破获了这起“盗窃案”。
民警刘东明到达现场询问孙某的电动自行车的型号、配饰等特征及停车位置,发现现场北侧10余米处人行道上有一辆电动自行车与孙某描述的电动自行车特征高度相似,孙某辨认后否认是自己的电动车。刘东明分析极可能该车车主误将孙某的电动自行车认作自己的电动自行车骑走。
民警按照该相似电动自行车牌照信息,查找联系到该车车主张某,电话里张某立即查看刚骑走的电动车,发现竟然不是自己的。经与孙某对话查看车辆特征,原来这就是孙某报警丢失的那辆电动车。
民警立即与孙某一同赶到张某住处。经再次辨认,确认张某骑错了电动车,误将孙某的电动自行车当作是自己的。张某当即将骑错的电动自行车交还给孙某,并诚恳地道歉。
张某返回现场,用自己的钥匙打开现场的电动自行车锁,不好意思地对民警说“以后可得注意点,幸好你们细心发现问题,不然我就差点成盗车贼被抓了”。
民警以经验、细心仅用几十秒就破获了一起“盗车案”。这种细心是对警察责任的担当,是对群众的高度负责,也是教育整顿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猛犸编辑:李国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