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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于艳彬
李俊珂 通讯员 宋琪 王金荣
为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公正妥善审理涉企业民事案件,审慎适用对企业的财产保全措施,内黄县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财产保全案件办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并从多个方面对保全措施的运用作出规范。
一是明确责任流程,坚持依法规范保全。明确立案庭、审判业务庭、执行局保全工作职责,细化规范财产保全的立案、裁定的作出、移交、送达、执行等程序操作流程,确保各部门权责清晰,各环节无缝衔接,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
二是强化立案审查,坚决避免随意保全。在立案阶段,该院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申请事项、证据材料、身份信息、标的物性质及数额是否准确等,并要求申请人必须签署承诺书,坚决避免出现随意保全、超标的保全问题。
三是贯彻“善治”理念,灵活合理保全财产。对财产明显超出裁定金额、保全裁定内容与被保全财产的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的处理进行详细规定,并要求对营运车辆等财产应当采取“活保全”措施,尽量不影响当事人的使用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