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范县人民法院速裁庭庭前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速裁法官耐心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应付款。
王某诉武某离婚纠纷一案,王某向法院请求与被告离婚,要求抚养孩子,并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6万元,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1万元。王某同时对武某名下的11万元财产申请了财产保全。
范县法院速裁庭法官受理案件后,发现做为被告的武某也曾在不久前起诉过王某要求离婚,但后来又撤诉。经过法官全面了解情况,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均有离婚的打算,鉴于此种情况,法官立即联系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后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孩子抚养和共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孩子由王某抚养,武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18000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给王某5万元,在法官的主持下,上述款项共计6.8万元于当庭履行完毕。
今年以来,范县法院深入推进诉讼案件繁简分流、立审执一体化等改革措施,大力推行诉讼保全,该案采取的诉前调解方式,协议于当庭履行完毕,不仅缩短了办案周期、节约了司法资源,而且使矛盾得到一次性化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